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建于96年左右,没有房子的证明,村子的发展,我在2002年做了一些副业来建这个房子,村庄的土地合同,为了方便我的家庭来承包房子和周围的土地,因为老年人不明白,没有办理房子的基础和相关手续,请问我的房子是违法的吗?

2020-04-17 08:4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买卖时,遇到违法建房怎么处理?违章建房,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违章建房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3条)。
    但是,违章建房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房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物权法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
    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房物建造人对违章建房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
    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违章建房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房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
    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违章建房之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临时性使用权。一旦建筑物被拆除,使用权随即消灭;或者违章建房取得合法性之后,该种违章建房之上的使用权也就消灭,转化为合法建筑的使用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第32条和第35条)。
    4、有权对违章建房收益。违章建房的所有人对违章建房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 违法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规划使用性质建设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3条)。

  •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您的邻居新建的房屋附属建筑侵犯了您的相邻权,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邻居拆除违法建筑,并赔偿您的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物要依法由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您可以向土地、规划、建管、房管、城管等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调查、认定该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若认定为违章建筑,上述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若这些部门不受理您的申请或者认定后不进行处理,您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九款和第十五条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您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五款和第十七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履行保护您的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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