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这施工工地工作中,房屋也竣工了,并且早已开张了,老总如今不发工资,改该怎么办,

2020-04-17 15:04: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一般公司是不能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你先去劳动检查大队投诉,让监察大队责令公司更正,如果投诉之后公司任然不发工资可以准备相应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目前,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按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是要去法院起诉前,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委处理,法院才会受理。
  • 工伤期间老板不发工资处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 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有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一、自己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二、协商不成,速为维权作证据准备,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三、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纠察大队投诉;
    四、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五、符合一定情况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