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在公司持有股份,但是由于债务而转让,但是法定代理人仍然是他自己,现在公司债务重重,我被起诉要改变该做什么。

股权转让
2020-04-17 16:1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人变更税务股权转让需要资料如下: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 申请登记委托书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 原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职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原件
    5、 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
    7、 变更法人涉及董事或经理变动需要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变更法人流程:先到备好以上资料到工商局提交,三个工作日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变更股权需要资料:先到公证处做好股权转让公证需要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 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
    3、 转让方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关于转/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4、 被转让公司关于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
    5、 股权转让协议书五份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必须本人到场签字,不能到需要委托公证。到工商局变更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股东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5、新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股权公证书原件
    8、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股东涉及董事、经理、监事变动需要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公司股权转让的行为有哪些?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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