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棚户区重建和搬迁的房子,1.当时,开发商搬迁协议给我的房子,是由开发商出售的。2和建筑物的背面标志协议已经完成,开发商与完工的房子以及目前和我的建筑物规格的搬迁协议不符,我该怎么办?

2020-04-17 17:5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
      这样的住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 没拿到房产证的回迁房能不能买呢,通常不可以,通常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房屋过户,因此不能进行房屋买卖的。比如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
    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
    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
    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 一、不动产登记非自己户籍所在行政村的小产权房最好是卖掉,小产权房只能在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居民之间转让,外村户口的居民无权购买非本行政村的小产权房的。
    二、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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