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超市转让时,与房东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租赁合同,原来与房东的转让合同只有10%的转让费,转让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房东要求我们支付转让费的50%,但当时合同说,如果只有10%,如果不是很多,他不让我们转让,怎么办?

2020-04-17 19:5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劳动合同为例,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 债务转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6、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