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因为合同纠纷起诉,被告利用职权左右法律的公正,结果法院判原告赔偿155万,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了公司资产,资产总额远远超过155万,法院执行厅还要求公司股东拿出100,同时冻结股东的私人财产,这样对吗?

2018-09-20 13:2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按你说的情况,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都在以上的规定里详细列明了。
  •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移,在照顾当事人生产和生活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折价抵偿,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从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除。
      在审理阶段,法官可根据案情的需要,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进行实地勘验、拍照或录像,必要时甚至可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使涉案财产相对“固定”。这样做既有利于查清财产的具体数额,又可使财产免受损坏和转移,也可以在当事人对财产进行损坏后法院要求其进行赔偿时提供依据,为执行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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