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男朋友他提出分手,用了我的钱,他就给我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今欠XX(写的是我的名字)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在2007年上半年之前还清,落款是他的名字(06年9份)写的,请问一下,这张欠条是否生效,要是在07年上半年这前没有还,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还我的钱。谢谢! 我以前男朋友他提出分手,用了我的钱,他就给我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今欠XX(写的是我的名字)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在2007年上半年之前还清,落款是他的名字(06年9份)写的,<p><p>请问一下,这张欠条是否生效,要是在07年上半年这前没有还,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还我的钱。谢谢!

2018-07-04 10: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和欠条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 不签借条,如何证明债务关系存在
    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
    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为“出借给某某”,做好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据的保管工作;
    3、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
  • 欠条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一般都是有效的。债主可以根据欠条上的约定要求对方还钱,没有约定还钱期限,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钱,不还的话,起诉对方。通常诉讼时效是三年,纵然是过了诉讼时效,也还是有效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带上欠条,面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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