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受害人去自诉还是公诉?

刑事辩护
2020-04-18 07:5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诉是相对于公诉而言,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提起刑事自诉的材料要求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等。
  • 致人轻伤只是结果,如果不是行为人故意伤害,是意外,那就是民事侵权,公安机关不能拘留人。
    如果是故意或者间接故意造成的,要负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性质定不同的罪名,大多数是故意伤害,也有可能是寻衅滋事或者聚众斗殴等等。

    一般,如果只是单起伤害案件的话,刑事拘留3日,可以延长1到4日;
    如果是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等情节,拘留30日
  • 涉嫌伤害罪的要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审判的同时展开民事部分的审判,两个案件是同时进行的。
    这样有利于全面查明被告人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判处何种刑罚,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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