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右眼失明,左眼正常,工伤事故是7级障碍。 你能审查一下残疾证吗?

2020-04-18 08:2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一、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 申办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 能评伤残等级。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北京市最新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项目、标准、数额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30000元/月=39000元。(详见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20个月*4201元/月=84020元(详见2004年实施的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36条)。  上述两项合计为:123020元(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话,上述两项均由单位赔付)。  所以,如果您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合计123020元。  备注一:以上计算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参考数据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2004年实施的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3、2010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统计结果,2010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1元。  
    4、请大家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  
    5、除以上赔偿项目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即通常所说的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6、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北京市各区县。

  • 一、工伤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七-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数额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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