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已辞职,企业欠发抽成,写了借条,借条只能公司公章,沒有私章,合理吗。辞职时有离职证明、最终大半年的打卡记录单,借条承诺清算时间为2017年末。我想问一下怎样能要回一大笔钱,找过几天,都推诿没钱!

2020-04-18 10:4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按现行的规定,离职员工的工资应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婚协议书与欠条不在一起,没有关系的。只要双方对欠款金额没有异议,可以再补写一份,并在新的欠条里,写上原欠条作废的字样即可。
    也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如欠条找不到,欠款金额以此协议表述为准)即可。
    这样即便欠条真的找不到了,也不会影响欠款事实和数额的。
  • 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
    第二,欠款的数额,用途;
    第三,是否给付利息;
    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
    第五,债务人签字确认;
    第六,书写欠条的时间。
    有抵押物的,在欠条中加上一项抵押物品的详细情况,并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成立。
  • 离职证明的用途:
      
    1、去劳动就业保障局办理失业证,需要提供解除离职证明;
      
    2、劳动者去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手续,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3、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入职前,新公司人事部要求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
      
    4、劳动者创业,那么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那么会享受优惠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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