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两个月老公不好好回家,结果发现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本来想离婚,却有了孩子,坚持把孩子生下来了,在我怀孕期间,他们一直同居,我跟公公婆婆一起生活,婆婆对我还可以,以为有了孩子他会回心转意,到我快生的前两个月,他们也退房了,可是经常住宾馆,他还是长期不回家,我坐月子期间也一样,满月后,按照习俗回娘家继续坐对月,我一回娘家,他就把小三领回家了,说小三怀孕了,要生孩子,后来又打掉了,现在我的孩子已经4个多月了,他们一直在我和老公当初结婚的房子同居,我现在没有工作,老公开个小公司,不过我爸妈都有工作,家里情况还算可以,孩子在哺乳期,会判给我吗?

离婚
2018-09-20 14:4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
    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
  • 如果要离婚的双方的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他人同居并怀有别人的孩子,就不是出轨这么简单了。
      本案当事人虽没有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但却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对这种事实婚,在婚姻法上是不予保护和认可的,在刑法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事实重婚应以重婚罪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跫罪处罚”。
    由此可见,在刑法上事实重婚姻重婚罪论处,是为了更好的惩罚犯罪,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
  • 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没有特殊情况除法院允许的,男方此时不能提出离婚。第
    二、女方分娩一年后,男方或女方均可提出离婚,但如是因为男方外遇原因,女方可提出赔偿之请求,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多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