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完婚9年,想离婚财产如何切分,2个小孩子

离婚
2020-04-18 15:2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析产的处理原则是:
    (一)个人财产: 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
    (二)共同财产 :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 夫妻双方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均属于出轨的具体表现,所以对方出轨可申请离婚赔偿。
    2、提起离婚赔偿的时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1婚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具体可以一人要房,给另外一个人房款。 2抚养权你们协商同意归你,法院会支持。抚养费在你丈夫工资的20%到30%之间确定。 3 3岁的孩子既需要妈妈,也需要爸爸。
    离婚的事情要慎重考虑。争争吵吵可以,但是一争吵就离婚,那以后是否还结婚。如果和现任的丈夫有许多分歧,以后的婚姻是否就不会有分歧。 宋丹丹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谈到,如果让我再做一次选择,不会选择离婚。
    除非对方性质恶劣,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那我支持离婚。
  • 【1】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内财产如:钱:基本上是夫妻各分1/
    2.。
    如果房子也是婚内财产,可以给夫妻的一方。得到的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或者双方都同意把房子卖掉,共同分钱。
    车子也是一样,得到车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3】还有股票,公司,店铺等婚内财产,在离婚时,也可以照此办理。
    【4】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严重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分法由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