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名义的房贷,借款人是我自己。 我可以加我丈夫当共同借款人吗?谢谢你如何处理

2020-04-18 15:4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担保流程: 1 借款人提出申请,签订代理协议,签订贷款担保协议,递交相关资料。 2 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 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他项权证。4 发放款项。所需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
    2.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
    3.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证),近半年银行流水。
    4.其他的资产证明(车、房等)。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国五条的房贷新政策限购通知明确指出“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等。其中“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意味着限购范围有扩大的可能。调控政策从严从紧,更具针对性。限贷对于二套房贷政策,体现出差异化要求的特点,没有统一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而是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税费税收的调节作用加大。政策首次明确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这将会增大交易成本,对二手房市场将会产生明显影响。
  • 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
      一般汽车贷款协议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会规定担保为连带担保。你可以看看你签的那份合同有没有明确写明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默认为连带担保。
      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相反,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权人向法院告诉了,证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方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  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
      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有规定的时间其算点,这里不想述)向其主张,超过2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是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 如果在银行办理贷款过程中,遗失合同,你可以在信贷档案里复印一份加盖印章后留备案。
    贷款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信贷存案、房屋抵押、借款人。
    要是贷款还没放下来,要到银行说明情况重新补办,再去办理他项权证,到银行划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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