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2018.05年5月出售了一所房子,买家在结束账户后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没有合同到期,还没有结束付款,说银行很紧,没有钱,我还在10月底之前买了另一所房子来支付首付款,或者即使我违约,我需要得到结束的钱来支付首付款,我该怎么办?

2020-04-18 16:0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贷款都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四大行,需要达到特定等级的银行会员客户。一般贷款需要10~20天的时间,建议尝试正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办理贷款建议到本地正规贷款公司尝试申请,一般正规贷款公司贷款有以下基本贷款条件:
    1、个人收入(大于2000元每月)
    2、工作性质(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及普通企业均可申请,个体户需有营业执照)
    3、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当前逾期,没有90天以上逾期)一般来说,准备好资料,1~3天可以获款,注意贷款成功前不要支付任何费用办理时需要身份证,流水,工作证明等建议您可以在加速贷查询本地正规贷款公司条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和办理,祝您贷款顺利!
  •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买方已支付价款,但卖方迟迟不交付房屋,买方就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或者卖方已经交付房屋但买家不支付价款,卖方就有权要求买方继续支付价款。
    同时,继续履行不影响违约方仍然要向守约方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
    但有下列情况的则不适用继续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在银行拒不放贷,你是否存在责任构成违约,需要考虑你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所作的约定,若没有约定的,需要判断你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的限购政策,对于房贷的影响。全盘分析后,若你没有责任的,你即不构成违约,双方都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你的首付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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