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放高利贷,我是贷款担保人,自己的名字并不是写我的,指印就是我的,如今我被上诉人了,怎么解决

2020-04-18 16:0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
    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的债务经过审理并其财产经过强制执行
    后仍不够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在未起诉债务人之前不得起诉
    保证人,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
    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
    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让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
  • 若债务人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担保人可以:
    A、先代替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本金及利息,然后你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B、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向你催讨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你的保证责任就免除了,你不要再负担保责任,不要代替偿还了。
    C、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诉讼时效中断,你必须代替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合法利息,高息部分可以免除,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高利贷部分的话可以找法院起诉,仅给付自然的利息。
    因为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 担保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
    政府一般情况下不能担保,《担保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权人是债权人,担保人是担保权人的债务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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