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妈、病亡,我爸爸娶了个继母,人们过不上一起去,之后她们生了个孩子,人们分户了,我将她们告到人民法院,我要了我妈妈的这份资产,给了我一万多元,去年房屋拆迁她们分子结构两套房屋,我觉得问一问,我都可管她们要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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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继承人继承
因此,在你父亲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
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爷爷奶奶,你爸爸的合法配偶,你爸爸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你的大爷和叔叔就无权参与你父亲的遗产分割
对方的做法现在看应当是违法
如果对方继续无理取闹 干扰你们的生活 你们可以报警 警方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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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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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俩这房子房产证登记人是谁,由于你俩无
结婚证,只要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这房子就属于那一方个人财产,产权权益和另一方无关。另一方有出资参与购房,可以作为债权,主张房产登记方还钱。
如果房产登记人是两人,产权就是两人共有,你俩可以协议谁要房子,要房子的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一半的房产评估价格。需要你俩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再以买卖方式,有一方把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另一方,支付过户税费。
重新办理只有一方姓名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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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