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给卖了,领养父母是因为没有孩子才领养的我,可是后来刚领养我不久他们又生了个男孩,一直没有给我弄户口,他们好几年前就出国了,我跟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去年也去世了,没人管我了,我今年17岁了,一直没有户口,不能上学,我想参加高考,希望有好心人可以帮帮我。

2018-09-20 16: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的孩子的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
  • 遗产继承不是以户口为标准。法律没有这个规定。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程序继承。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养子和继子的权利和义务与婚生子的一样。
    根据继承法规定, 自然人死亡,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配偶、父母、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当发生继承情形时, 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当然享有法定继承权的。
    如果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形发生, 可能会有无继承权的情况:
    如: 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遗赠他人、或指定若干继承人中一人或几人继承。
    这可能导致 某一子女没有继承权。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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