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法院执行死刑时,被告说,他没有收到事故通知,也就是说,被告在未作出判决时应该做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4-19 01:08: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缺席判决后,仍需要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如果不能采取其它方式送达的,法院要进行公告送达。  
    2、具体多少时间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还要看判决书的送达情况。  在向被告送达判决后(如果是公告送达的,公告时间为60天),如果被告没有在十五天内上诉,又没有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会有一定期限的自觉履行期(一般为十到十五天时间,以判决书判决为准)内自觉履行的,超过自觉履行期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3、如果被告上诉的,则需要等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并判决后,根据判决情况来处理。
  •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民事赔偿案件一审如果判决原告胜诉的,双方在上诉期内(宣判后十五天)均未上诉的,一审判决书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任意一方上诉的,则一审判决书不生效,案件的结果由二审判决书决定。  如果一审判决书生效了,有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被告自动按判决书判决的内容履行,也就是将赔偿金付给原告,有时被告是直接付给原告,有时被告将赔偿金付到法院,再由原告到法院按程序领取,一般需要办案部门申报,由法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放给原告,这个过程快的半天就可以办好,慢的可能需要几天时间。
    二是原告拒绝按判决书支付赔偿金的,原告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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