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嫁给了一个在北京租房子的xx房子的工程师。爱情之后,他借了5万元做生意。他每年欠我2万元,两年后还清了余额。口头协议说,如果你结婚了,你不会改变它。如果你分手了,你会还给我。然后我和他分手了,要求贷款。他说没钱,然后电话关机,搬走了,然后开始躲藏。我怎么回来?

2020-04-19 03:0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 如何催讨有保证人担保的债务

    保证人的责任有一种是代为履行责任,另一种是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序是不同的,一种是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

    在向保证人催讨债务时,债权人必须注意两点:

    1.催讨的标的只能限于保证的范围。

    2.保证合同是一种从合同,以主合同为基础,具有从属性。
  • 借款人人下落不明,如何追回欠款? 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直接起诉,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支付借款。
    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
    起诉要求债务人返还。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支付借款。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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