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刑事辩护律师。我欠他人十五万,借据上边写的是3分贷款利息,我又去家中缘故没法还款写笔款,债务人将我提起诉讼来到人民法院,如今人民法院规定人们自身商议,可是现在我家中确实艰难,债务人依然规定我付款他一分的贷款利息而且在2年内结清,我认为我没法担负贷款利息,这样的事情我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不付贷款利息只还本钱吗?

刑事辩护
2020-04-19 05:1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银行卡里面的钱,不管多少,都是有利息的。
    2、如果存的是定期,存款就按照银行的利率来给用户来计算利息。
    3、如果是活期的存款,也是按照活期利率计算利息,活期的利息要比定期的少很多。
  • 对于欠款追讨的情形,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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