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和他人产生分歧,叫了人们一帮人去他家中找她们不便,期间人们彼此打起来了,双方都带伤,公安人员把人们捉了,而受害人那一方沒有捉啥事也没,如今己方列入聚众斗殴罪,我想问下这合乎聚众斗殴罪吗?并且人们去找她们不便的情况下,受害者那一方绝不知情人,假如已聚众斗殴罪判处了,能不能追责?

暴力伤害
2020-04-19 06:4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因此如果因为涉嫌聚众斗殴,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 从刑法上将,一被告纠集其他被告共同进行聚众斗殴的,这属于共同犯罪,而在共同犯罪中,受害人因此遭受损害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而从民事法律角度讲,一被告纠集其他被告共同进行聚众斗殴的,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共同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八条 “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受害人自然可以向其中任意一人主张全部的赔偿责任。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