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和另一个人开了一家联合商店,欠公司10万多的货物,(他们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没有要求付款)现在两个人不想合作,我的朋友要求我接管,我在原来的网站上换了一个新地方,不再加入。请问:公司会找我的钱吗?谢谢。

2020-04-19 09:1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该属于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的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可以向法院起诉。
  • 加盟合同的签订要正式,签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加盟的行为涉及到财产安全,以及加盟者与特许企业总部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此时合约的内容就相当重要,它必须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约,这样能减少日后的纠纷,给双方的发展提供一个正向发展的法律保障。
  •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和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经营期限;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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