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还在企业工伤事故了无名指中拇指和右手无名指末节骨裂,如今康复治疗期,我可以享有这些工伤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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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康复期间进行复查时可以进行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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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进行工伤认定,一个月内单位申请,超出一个月一个人名义申请。时限为一年。
认定下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骨折会鉴定九到十级上次那,出了鉴定结果后找单位进行赔付。
如果单位不进行相关赔付的话可以先去申请
劳动仲裁。
如上述还不能解决赔付问题,单位仍然拒不支付赔偿金的话就去法院起诉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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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残疾辅助器具费:
3、生活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解除
劳动关系):
5、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
8、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9、供养亲属抚恤金:
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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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按照工伤死亡的标准要求赔偿。 工伤死亡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
抚养人生活费等,具体数额要看受害人的年龄及户口性质,另外还要看被抚养人的年龄及人数确定。参考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
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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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