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破产企业的评估中,有一个商标一起评估拍卖,应该缴纳什么税率?

商标
2020-04-19 10:3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品房买卖税费的缴纳  根据深圳市的现行规定,有关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个人
    1.5%、单位3%,非居住房屋3%;  合同印花税:买受人承担,
    0.03%;  权证印花税:买受人承担,5元/本;  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登记费:买受人承担,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套300元;  配图费: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25元;非居住房屋1:500地籍图每幅65元、1:1000地籍图每幅92元、1:2000地籍图每幅120元;  抵押登记费:纯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及商业贷款200元;  公证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房价的
    0.3%,不足200元按200元计;50万-500万按
    0.25%;  贷款保险费:买受人承担,贷款额X
    0.05%X贷款年限。  预告登记费用:50元每件。  以上税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应按登记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提醒竞买人防范风险  
    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限制  ①国有资产拍卖的限制(评估报告不再经国资委确认,实行备案制);  ②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限制(出让土地经评估后拍;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集体土地经行政部门同意后办理手续再行拍卖;租赁土地不能拍卖。)  ③破产企业的禁止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拍卖限制(禁止流通物:国家收回;限制流通物:必须转让给具备接受资质的竞买人)  ④成套设备的拍卖限制(整体出售)  
    3、注意防范破产企业财产拍卖中的潜在风险(如下)。  拍卖破产企业怎样防范破产企业财产拍卖中的风险?  
    1、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空白会给拍卖操作带来很大不便和潜在的风险。  
    2、破产企业财拍卖的地方性政策不一致。这些规定总体一致但各具地方特色,这使破产企业拍卖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使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失去应有的优势。  
    3、破产企业财产拍卖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4、协助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工作。  除开上述问题值得重视之外,其他如委托合同签订时双方需约定的事项、各方责权利等的协商、债权人的思想工作及疑虑的解除、拍卖的程序、拍卖会场的秩序维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处理预案等也是应该加以注意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顺利进行。  ●破产企业财产在拍卖前应当说明哪些问题?  
    1、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地点以及参加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2、明确是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拍卖企业应对破产企业及其财产作情况说明;  
    3、拍卖标的为不动产的,要说明有无出租情形;  
    4、拍卖标的有无使用限制,对于限制流通物,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的有专营资格的企业竞买、使用;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瑕疵告之。
  • 商标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商标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商标评估属于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类型。
    应对商标进行评估情况有:
    (1)转让商标时;
    (2)以商标权作为投资时:
    (3)企业变卖或分家时;
    (4)企业合资时;
    (5)企业破产审计时;
    (6)其他依法需要计算商标价值时。
  • 破产企业的资产拍卖,实践中经常出现按照拍卖底价无法拍卖成功,造成流拍。对此,《规定》对直接进行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的程序没有做出规范,导致其不具有拍卖程序的公开和公正性,极易导致暗箱操作,损害破产企业,职工或者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对于破产财产流拍后的处理必须要尽可能严格规范,防止处理的随意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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