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想问问未满十六岁的十八岁是否故意受伤受轻伤

2020-04-19 11:0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反对除了正当防卫或司法机关人员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逮捕、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之中的最低限度的暴力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因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二级或以上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样反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此,如果受害人达到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人会被追究行政责任
    而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是民事法律范畴,所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
    如果公民的人身权利被他人非法侵害,公民有权提出合理的民事赔偿主张
    所以,打人者必将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同时合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受害人完全可以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这是其合法的民事权利。
  • 故意伤害至人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刑事拘留并调查取证,在证据充分以后承办民警会询问当事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愿意进行调解并能够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被害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或者释放。如果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或者接受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那公安机关应当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在检察院审核批准以后报送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在刑事法律关系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则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也就是说,已经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否构成,则根据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性质而定。根据我国《刑法》:“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除这八种严重犯罪行为以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的其他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当然也就不会被判刑。
    同时,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 在必须给予刑事处罚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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