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护理,食物,精神损失,住宿,后期治疗,如何计算

2020-04-19 14:1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即: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公式为=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护理天数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
    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
  • 住宿费,该赔偿项目是目前审判实践所普遍认同的项目。对于住宿费,《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并没有明确列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3条第2款规定了住宿费,但未明确其计算标准。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 有误工费 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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