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他来找我,他也要求离婚,我不想签字,他想离开,我应该有什么补偿,孩子会给他的。

离婚
2020-04-19 15:16: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外情不必然导致离婚,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

    1、 同居才是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而婚外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不判决离婚。

    2、 同居可以要求赔偿,婚外情不能要求赔偿,但同居的证据基本属于不能取得。

    3、婚外情唯一有用的地方就是证明对方有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
  • 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生产、生活所欠的债务。而这种债务不管是夫妻任何一方签字,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楼主所提问的问题,因为供应孩子上学所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为此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不是为了家庭共同生产、生活所负债务,则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 婚外情的精神损失费赔偿:已婚者与他人同居 或者民间俗称的“婚外情”是我国婚姻法极其司法解释明确禁止 反对与惩罚的违法行为
    对于因婚外情导致夫妻双方离婚 无过错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
    这是司法原则 并非你所说的“精神损失费”一说
    但是对于这个赔偿数额 ,难以量化 一般由法院调解 或者由法院酌定
    同时 对于过错方 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 可以少分 或者不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