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小孩子,但我不想毁了别人的家庭是一个男人,他说他的妻子不想要他,两年没有离婚,我怀孕两次,这次,我想每个人都有离婚的决心,但是我最近怀孕的身体坏男人不总是担心,我累了。我觉得他现在伤害我这么久了。

离婚
2020-04-19 15:3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规定双方如果决定离婚的,可以先行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离婚以及相应的问题,如果可以就子女的归属以及抚养费和财产等问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合意的,就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来进行协商,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有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并且依法对子女成长进行相应的帮助,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法律规定的探视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 哪一方提起离婚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影响,想要离婚的话可以采取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请注意: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