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4月23日在北京旅行期间突然死在酒店里。 4月20日参加公司组织的旅行社团体的旅行,4月22日旅行,23日凌晨死亡。 保险在70岁以上赔偿50%吗? 合理吗? 旅行社、公司各自有什么赔偿责任?

2020-04-19 18:3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确定死因的,应当尸检。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在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诊断证明情形之下,应当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不进行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不能对是否属于视同工伤进行定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六条因下列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 旅游者可以基于侵权请求权主张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因旅行社的过错,导致旅游合同未能履行、未能全部履行,即旅行社对该旅游合同的违约行为。我国《合同法》对此规定了继续履行、违约金等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