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结婚证书不见了,我们都是再肇庆市龙川县XX结婚登记的,我老公也是安徽的能够再安徽补领吗以再安徽补领吗?我的结婚证书不见了,我们都是再肇庆市龙川县XX结婚登记的,我老公也是安徽的能够再安徽补领吗?感谢!

2020-04-19 20:5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 只有补办,但是手续还是很麻烦。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搜索
    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
    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94年以后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当然,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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