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的房子,想要保障! 我可以去公证处公正吗除了公证,还有什么保障我利益的方法吗? 有什么方法可以保障我的利益吗? 我买了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的房子,想要保障! 我可以去公证处公正吗?除了公证,还有保障我利益的方法吗?

公证
2020-04-20 01:2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记载当事人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证明。
      
    2、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如离婚证书遗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不能被撤销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签订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也就是说,赠与人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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