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完婚2年半,有一个小孩十个月,现在我想离异。2年半至今他沒有帮我一分钱家庭装,每一次出来工作中好多个月才回家一次,回家就问我要钱,他借款六万多说成项目投资平台游戏,如今亏掉要我出钱他还债,项目投资的那时候并沒有跟我商议,现在我离婚了,他不愿意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20 06:30: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认定的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满两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的规定,法院的判决或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一样可以向离婚后的夫妻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 债权债务纠纷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