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我在一家加油站工作。当时我没有签合同。2017年12月,我因病不能工作。1月,我的老板提出让我去工作,因为我生病,我的老板单方面解除了我们的劳资关系。因为当时我不懂劳工法,我找到了另一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得到加油站的补偿?

2020-04-20 09:2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看合同为什么单方解除:
    第一种: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第二种: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
    第三种: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种:因为总则或者分则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
  •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三种:
    (1) 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被迫辞职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3)一至十级伤残期间的主动解除(《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36条、37条)。
    由于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涉及工资支付的截止日、经济补偿金的金额(解除日会涉及基数及工作年限的确定)、仲裁时效的起算等,因此准确地界定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解除时间的确定一般取决于解除通知的方式,实践中解除通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直接通知用人单位的解除方式,另一种是劳动者通过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解除的方式。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发生劳动纠纷,怎样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了?通常,我们想到的就是通过证明单位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来证明劳动关系的解除。但是很遗憾,现有的判例仅仅拿出这些证据,仲裁委是不会认定劳动关系解除
    的。
    因而,除非有公司开出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或者是《离职证明》,否则劳动者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很难得到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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