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被同一个人伤害了两次,第一故意伤害判决延期一年,一年后再次故意伤害,他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2020-04-20 09:3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会判几年,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对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问题的解答。
    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法院必须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至于从轻或者减轻多少,则是由法官根据案情说了算。因此,建议当事人最好委托刑事法方面的律师尽早介入案件的调查。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 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 关于律师什么情况受处罚的情况包括多种,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说: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当律师吗?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也可能当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也可能当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说因过失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如果满足了申请律师执业条件的,就应当为其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允许其当律师。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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