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政局是否有剥夺非婚生子女(被强奸后生下的子女)的抚养

2018-09-20 21:5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其抚养权的认定也符合婚生子女认定的原则。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非婚生子女没有任何理由遭受社会的歧视,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应该得到父母和社会同等的关爱。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的问题当然是以利于孩子成长来确定。
  • 你好,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相应的,归于子女抚养权的评定标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平等对待的。
    一方抚养孩子,而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非婚生子女的判决分情况区别对待。
    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
    所以《婚姻法》规定说,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既然父母对婚生子女享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当然对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平等,所以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是一样的。具体来说,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