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私营企业店面的管理人员,2009.10续签合同五年。我想问一下,企业帮我换岗,换岗后薪水下降五百元,我接纳不上,但我不愿意离职,我想问一下有什么办法吗?假如企业帮我单方面解雇,我有哪些赔付吗?感谢!心急,期待你可以尽早帮我回应!

2020-04-20 11:3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无故被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都是可以的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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