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妇女,因为妇女没有房子,一直住在男子的家里,妇女在外工作,男子找到一个孩子开车出去,孩子可以继续住在男子的家里吗?

离婚
2020-04-20 11:4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子女的抚养,法院在判决时,遵循有利于子女的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 “夫妻离婚,没有孩子,财产怎么分”:
    (1)没有孩子,就只剩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全凭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如果对财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时:原则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一方有过错时根据过错程度少分或可以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