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婚,怀孕七个月了,结婚一年多了,丈夫没有为我付钱,今天我活不下去了,请告诉我离婚能赔偿多少。

离婚
2020-04-20 12:5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的时候,导致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而选择离婚的,应当由过错方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

  • 1、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双方都是。
    2、双方未同居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是否支持由法院决定
    3、法院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离婚。
    4、可以,但证明力一般
    5、不能,除非法院调取
    6、对方坚决不同意,首次诉讼难以判离。但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就会判离的。
    7、没有
    8、感情不和不是问题,确已破裂才是离婚标准,证据需要法院质证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