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个地区工作中八年未签劳动合同书,给上5险了。辞职企业必须陪给我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20 12:5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佳答案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违法的行为付出的代价更大。

    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处罚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第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
  • 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 即使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也不必然不用交社保了,而且员工也可以积极维权。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所以,即使说现在没签劳动合同,但至少已经成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有了这点那么公司那边不能推卸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要是发现公司不肯积极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可以积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当然,要是情况较为严重的,比如说多数员工都遭到这种待遇的,那么建议就要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要走劳动仲裁程序的,需要按照下面步骤来:

    1、需要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现在有公司要不积极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即使说签了劳动合同,员工也可以及时收集证据积极维权。

    劳动合同是对于大家权益的一个保障,最好在正式工作前就签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