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应该卖,买方付五分之一的预付款不付,现期限过了也不付馀款。 不付款应注明逾期不退还预付款,且应支付20%违约金,买方要求退还已付款的20%预付款,是否合理? 我可以退款吗?不是应该向买方索取违约金吗?

2020-04-20 13:1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在合同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依据合同法,法院判决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给付。而迟延履行金是在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情况下,依据民诉法,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逾期付款违约金与价款支付期限关系密切,逾期付款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在付款期限届满时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之一,付款期限决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算点。关于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期间问题。
    始期:迟延履行金计算的开始时间是执行依据有明确规定给付期限的应当从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延迟履行金。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信用卡逾期违约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的违约金额。
    针对信用卡用户逾期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不过各大银行违约金收费标准都为低于最低还款额部分的5%。
    1.华夏银行: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高2000元人民币或250美元。
    2、农业银行: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元人民币/1美元/1欧元/1澳元/1英镑/10日元。
    3、工商银行: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每期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元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
    4、招商银行: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0元人民币或1美元。
    5、中信银行: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费为20元人民币或2美元或20港元或2欧元。
    6、浦发银行: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金额上限不超过透支本金。
    7、建设银行: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或1欧元,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款额相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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