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5年前摩托车驾驶执照被罚款6分400分,现在考汽车驾驶执照有影响吗?

2020-04-20 13:3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91号令对驾驶证扣分标准  
    1.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2.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3.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十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2、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参照的相关法律条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