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年纪大了,不会写字,耳朵又回来了。她名下的房子只是想把它留给她的小儿子,而不是其他孩子。如果你写遗嘱,你只能在遗嘱上签字。你需要所有的孩子都在那里吗?遗嘱法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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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
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如为
法定继承人,则该
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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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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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