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妻子提起诉讼我一次性要没送的赡养费,说我一分没给,我寻找直接证据,我可以提起诉讼她行骗吗

2020-04-20 15:55: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 关于抚养费的证据
    1、离婚时有协议的。
    2、抚养孩子所需要费用的单据。通用的民事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 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增加吗: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离婚后情况发生变化,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对方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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