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物流公司的装卸承包人,没有和物流签约的临时工受伤没有保险应该由谁来赔偿

2020-04-20 16:15: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招用小时工的,应在其《劳动手册》备注栏内做好用工记载。《劳动手册》由小时工保管。小时工的个人档案在就业期间由原保管部门保管,不随本人流转。
    · 用人单位在足额支付小时工工资的同时,还应足额支付应由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小时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用人单位支付给其的工资收入确定。用人单位为小时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小时工的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和小时工的缴费比例分别按本市对单位和个人规定的缴费比例确定。
    · 小时工在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由相关用人单位分别足额支付。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是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出现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与你朋友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法的。
    如果超出了一个月,则须向你朋友支付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
    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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