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咨询一下,肇事者致人死亡肇事逃逸的,肇事者方承担全部责任,但肇事者方有投案自首剧情和赔付丧葬费的,最少能够判多少年的

2020-04-20 16:4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逃逸致人死亡有两点:
    1、逃逸是指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的逃逸,如果离开现场向公安机关自首等不是为了逃避制裁的,不是逃逸。
    2、必须是因为逃逸的原因导致人的死亡,如果当场撞死,或者死亡已经无法避免,不算逃逸致死,一般是指逃逸造成的未及时抢救而死亡,这个要控方证明,如果无法证明是逃逸而致死的,根据疑罪从无,那么就不能适用第三款。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构成这一特殊的情节加重犯其要件为:  首先,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是否仅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例如第一次交通肇事将他人撞死,又交通肇事逃逸因而过失致另一人死亡的,是否能够按照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理?我们认为除上述解释的情形外,后者情形也应当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论处,而不应简单地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同种数罪或者按照撞死多人的交通肇事罪处理。  再次,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必须考察死亡结果是否真的因交通肇事逃逸引起的抢救的不作为而发生,如果救助行为并不能阻止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死亡结果的发生并非交通肇事逃逸引起而是介入了一个独立的原因等,均不能认为构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最后,虽然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有意而为之,但行为人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有关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另外,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由于逃避追究的动机,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进而将他人又撞死撞伤的,还又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有哪些  
    1、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不应按交通肇事后逃逸来处理。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例如,被告人张某在交通肇事后,立即让随行的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被害人已经死亡。此时被告人张某也负伤在身,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其委托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就不应认为具有逃逸行为。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方面:
    1.按一般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包括:抢救中发生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2. 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赔付范围内赔付,超过部门由肇事司机赔付。
    3.建议最好调解解决,取得对方家属谅解,对影响刑事量刑。
    4.司机负全部责任是否合理,要看对方有无违反交通运办理管理法规,建议你看下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认定司机负全责的具体理由及法律条款。
  • 应先向交通管理部门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肇事后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捉拿犯罪嫌疑人,等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可向损害赔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权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主要包括以下:
    1.为救治侵权人所支出的常规费用
    2.丧葬费的损失
    3.死者生前收入的损失
    4.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抚养来源丧失的损失
    5.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痛苦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