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应该承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是非法融资

2020-04-20 17:4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投资者适当性义务要求,金融机构应在缔约前尽到相应的告知、说明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经营机构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情况,投资者可以依缔约过失责任主张金融机构进行赔偿。
    但缔约过失责任仅适用于合同不成立、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等情形。
  • 安全事故刑事责任构成要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谓规章制度,不仅指上述国家发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章、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等。
    2、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并与生产有直接联系。
    3、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引起了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 您好!关于非法融资罪判罪量刑的问题,所谓非法融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对融资数额较小的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融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融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实践中争议主要在于《办法》能否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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