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年49岁,失业,灵活就业保险55岁,只支付8年,你能领取机构的遗属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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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职工去世遗属补助,死亡退休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申请可以申请。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
6、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7、等待领取并发放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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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如果是工亡的话,供养亲属抚恤金为配偶每月40%的本人工资,其他亲属为每月30%的本人工资;
2、如果是非因公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农业户口230元/月,非农业户口280元/月;
3、如果是人身损害(比如:
交通肇事)为被扶养人生活费。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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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选择三种缴费比例,交纳医疗保险费:
1.参保人员原来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按10%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10%下调为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1940×60%×9%×12+90=
1347.12元。此类参保人员建有个人账户,可发放医保卡。
2.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
5.6%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
5.6%下调为
4.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
4.9%×12+90=
774.43元。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
4.8%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
4.8%下调为
4.2%,此类参保人员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
4.2%×12+90=
676.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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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