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之前被认为有洗钱网络诈骗案,所以检察院在对账户做清查,冻结账户余额又收不付,到后来调查结束后又可以使用银行卡余额,请问只有政法才可以冻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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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报警,由警察协助解决。目前没有网络
诈骗罪,罪名仍叫诈骗罪,只是利用了网络的手段所进行的。
详读:是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立案标准为2000-5000元,数额较小,没有达到1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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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如果办理新卡仍有可能会再被冻结的。
法院冻结银行卡,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冻结金额,应以当事人的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所冻结的银行卡中金额不足的,仍然可以冻结其它的银行卡,包括新办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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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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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