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商谈。 我妹妹感情分居10多年了,所以完全离婚了,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呢

离婚
2020-04-20 21:4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首先要满足以上几个条件,除此之外,法官还会考察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双方的婚姻是否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1、婚姻双方是否有牢固的感情基础
    2、婚后感情如何
    3、离婚原因
    4、夫妻感情现状
  • 你好,根据国家的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想要离婚,可以先进行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再进行诉讼离婚。而分居六个月之后,是不能判定为离婚的,新婚姻法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才能判定离婚。
    但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来进行。
  • 你好,针对你提问分居六个月能不能离婚的问题,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分居六个月是不可以按照法定条件进行离婚的,按照规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需要满两年才可以办理离婚,但是如果你真的想离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只要你的配偶同意就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