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热打工,做地铁保安检查,昨天刚签约,合同一式两份,我们只签了一份。 而且,给了二百元押金,现在还没有培训。 押金是工程服和被子押金,现在只有被子没有工程服。 不想做。 但押金没有下降,被子说得整整齐齐

2020-04-21 03:1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合同只签一份问题的解答:
    1、《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份数
    2、通常情况下至少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歌各执,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建议手中至少保留一份,及时发生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至法院时将对自己有利。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关于押金的法律性质,主要观点有:

    (1)抵销预约说。 认为押金的交付意味着当事人之间成立押金预约,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押金与其债权相抵销。

    (2)解除条件附债权说。
    认为押金的交付,发生了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即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所负的返还押金的债务上,附有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在所受损害的限度内押金归于消灭的解除条件。

    (3)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说。
    认为押金的交付,为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附条件成就,债权人无需返还押金。

    (4)债权质说。认为交付押金者, 对其受领人有请求返还之请求权,系以该项债权设定质权,故其性质为债权质权。

    (5)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说。认为押金的交付,其受领人负有附停止条件的返还义务,系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行为。受领人在自己债权受清偿之前,无返还的义务。即以交付押金者将来履行债务作为受领人返还押金的停止条件,因而,他债权人不得对尚未成立的返还请求权实施强制执行,其受领人得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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